第39页_主角光环已失效[快穿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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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什么!你这个骗子,”喝下药的博凌,感觉自己受骗了,皱着脸很不开心。

  “不骗你,下次给你买,买多少都行,”林韵无奈,拿出口袋里的水果糖,“先吃这个。”

  博凌愤愤地吃掉果糖,随后又觉得自己得意忘形了,是林韵太温和了吗?竟然让他放下了戒心。

  吊完三瓶水,林韵感觉博凌有些浮肿,但精神好了不少,他抱起人离开医院,经过几番花销,身上只剩下几块钱。

  “我好饿,”博凌爬在他背上说。

  “行,我带你吃点东西,”林韵背着孩子,走进一家粥铺。

  08年物价不高,几块钱点了份菜粥,粥上来后,林韵将其推到博凌面前,“小心烫,要我喂你吗?”

  “不要,”博凌看看林韵,低头乖乖喝粥,这个男人明明没什么钱,还假大方。

  这么穷,带他看病到底在图什么?

  林韵也饿了,这具身体大概早上没吃东西,可是兜里的钱要留着坐车,不能随便乱花。

  粥很烫,但博凌饿坏了,根本不顾,只想往口里塞,真好吃,比以前喝过的任何粥都好吃,那时他还不懂,只觉得这家店手艺好。

  吃到一半时,他突然想起林韵还没吃东西,这让他很纠结,到最后渐渐吃不下了,留了点出来,“我吃不下了,你吃完吧。”

  “好,”林韵想他刚退烧,胃口还没完全好,便帮着喝掉剩粥。

  吃完,林韵背着孩子去坐车,兜里的两块钱化作车费,原主手里的钱本来就不多,又是打车又是看病,现在彻底身无分文了。

  他带着孩子坐下,博凌发困靠着座椅小憩,林韵也跟着闭目养神,公交车摇摇晃晃的,非常催眠,川水马龙的街道,嘈杂的声音,却给人带来别样舒适。

  不知过了多久,公交车突然停下。

  “唔,”博凌迷糊地被人抱起,他惊吓地醒来,发现是林韵后,揉着眼睛靠进对方怀里。

  “你们换辆车吧,车抛锚了。”

  “真倒霉!”

  “又要等车。”

  乘客纷纷抱怨,但最终还是提着包下车了。

  林韵抱起博凌,有些犯难,他没钱了,等人走光后才到司机旁边说:“司机,我没钱搭车了,你能不能……”

  “你说什么?”正在打电话的司机很不耐烦,“赶紧下车,你没钱关我什么事。”

  见对方态度这么差,林韵只能抱着孩子下车,博凌听到刚刚的对话,默默捏紧手里的衣服。

  这个人也太穷了……

  “现在怎么办?”小孩子软软的声音。

  “呃,可能要走回去,”林韵挠头,这里到福利院还有半程路,靠两条腿走可能要一个小时,“没事我抱着你,”主要是现在太阳毒,会晒伤博凌。

  “……”博凌不说话了。

  林韵也觉得自己太穷,7月的中午,日头足,走在树荫下也冒汗,抱着孩子走了几分钟,就发现热得不行,这要是再把人弄病,岂不亏。

  想来只能找个地方蹭空调,林韵打好主意,便走进了一家百货超市,里面空调足,立刻缓解几分酷暑,他带着孩子找了个歇脚的位置坐下。

  “先在这休息,等下午太阳没那么猛,我们再回去,”林韵和他说。

  “你就不能想办法弄两块钱吗?”博凌以前没为钱发愁过,看对方穷成这样,只觉得无语。

  林韵摊手,“怎么弄?问街上的人要,还是乞讨?”

  “那还是算了,”博凌觉得丢人,拉着他不说话了。

  远处走来一家三口,几岁的孩子央着父母抱,林韵发现博凌看得出神,以为他伤心想到以前的家人。

  结果博凌开口,“我也要吃冰激凌。”

  这时,林韵才发现小孩手里的甜筒,而博凌的目光死死黏在那,他顿时无语了,“现在不行,你的肠胃刚好,冰激凌太刺激了。”

  “我就说说,你又没钱,”博凌移开目光,稚嫩的脸蛋配上正经的表情,让林韵觉得好玩。

  “病养好了,一定给你买,”林韵笑着说。

  博凌扭头看他几秒,“你真的要收养我?”

  “是啊,”他点头。

  “但你这么穷,你有工作吗?”博凌思想成熟,林韵人是挺好的,但如果没钱,以后生活都是问题。

  确实问到他的痛处,原主智力缺陷没有收入,没有能力领养博凌,“现在没有,但很快就有了,至于钱……你放心,肯定饿不到你。”

  博凌觉得不靠谱,“……那你为什么要收养我?”要不是福利院的环境太差,又有姜向明那个变/态,他才不会跟着林韵。

  “嗯……受人之托吧,”林韵觉得他是小孩,随便编了个理由。

  不可能,林韵绝对不认识他的父母,至于那些亲戚就更不可能委托别人,博凌垂眸,抠着裤子上的纽扣,不再说话。

  林韵犯难,想起自己没有收入证明,现找工作需要一段时间,才能拿到收入流水,那耽误的时间太长,他想尽快收养博凌。

  想到这个世界的法律不完善,林韵决定找人伪造收入证明,福利院管理程序不够严谨,实在不行再给院长塞钱,应该也能把事办下来。他打定主意,发现手里最缺的是钱,决定把博凌送回福利院后,回家看看。

  两人等到下午五点才离开,傍午的阳光斜射下来,拉长路旁的树荫,斜长的影子,孩子趴在他背上,看上去格外乖巧,路过的车辆,扬起地面的落叶。

  博凌把头靠在他肩上,眯着眼睛休息,林韵挺满意小孩的性格,稍微有点早熟,但本性不坏,好好教育,日后应该能成为有用的人。

  孩子不算重,但背久了还是会累,林韵额头渗出细汗,却在心里安慰自己,只当锻炼身体。

  霞光渐渐染红云层,博凌已经数不清有多少车经过,林韵就这样背着他,用双腿慢慢前进。

  “你不累吗?”他直起身,探头去看前方的路。

  “还好吧,”林韵托住他的屁股,怕人摔下去。

  博凌皱眉,“可听见你喘气了,还要多久才到,”明明不想回到福利院,但看到林韵辛苦,心里不太舒服。

  “应该快了,”林韵以为他着急,“你很想回去?”

  “没有,我不想回去,”博凌抱紧对方的脖子,即便有黏黏的汗,也不想放开,“你不是要收养我吗?为什么不现在带我走,我不想回去。”

  “我明天就带你走,今天没带资料,福利院那边不会允许的,”林韵解释,为了解决落户问题,必须走正规程序,现在把博凌带走,小孩就成黑户了。

  博凌不说话,他沉默地望着前方的路,感受着对方的温度。

  林韵察觉他的低落,想起早上的情况,便问:“你很害怕那个姜老师?”话音刚落,就感觉到博凌微颤,“为什么?可以告诉我吗?”

  博凌不知道那晚他们做了什么,“我,我也不清楚,他会带男孩去自己的房间,之前还想让我去。”

  这一听就有问题,林韵瞬时警惕起来,只是他不回家弄钱开证明,就无法领养博凌,“别担心,你还生着病,过一晚,明天我就接你走,不会再让他接触你的。”

  “好,”博凌点头,姜向明有洁癖,只要他病没全好,应该不会找上门,“你明天要快点来,”千万别骗我,要快点。

  “好,”林韵把他抱到前面。

  微红的霞光,如颜料般染红世界,午后的风,吹起黑色的碎发,卷起林韵的衣角,好看的眼眸泛起微光,对他微微地笑了,博凌睁大眼睛,直到很多年后,他都依然记得,记得余晖下的这幕。

  从你承诺的这刻,便注定了我的一生……

  回到福利院,林韵将博凌交给院长,沟通一番后,定好明天过来办理领养手续。

  临走前他又叮嘱院长,“博凌白天睡多了,我怕他晚上乱跑,希望院长看着点,我明天就来。”

  “林先生你放心,就一晚,我们会看好孩子的,”院长笑着送他到了门口。

  林韵挠头,“麻烦你们了,再见,”挥手离开福利院。

  身无分文,自然没钱坐车,福利院离小区有段距离,他只能徒步回去。

  天空渐暗,亮起的路灯,投射在人行道上,脚底板摩得发热,今天走了太多路,两条腿有点受不了。

  待天色完全暗下时,他才回到小区,根据信息找到了房子,拿出钥匙打开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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